关于欠钱不还的法律条约
关于欠钱不还,《民法典》详细规定了借款合同的有关内容:
1.第六百六十七条明确了借款合同的概念,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了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列举了借款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条约。
3.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特别强调了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根据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欠款不还怎么样承担法律责任
找法网提醒,当债务人欠款不还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讲:
1.支付本金和利息:债务人第一需要偿还债权人本金,并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
2.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若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将依法作出判决,强制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3.信用受损:欠款不还的行为可能致使债务人的信用受损,影响其将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
4.其他可能的法律后果:在极端状况下,债务人还可能面临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拍卖等法律后果,以强制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