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破产民间借贷要清偿吗
企业破产时,民间借贷是需要清偿的,但清偿状况视具体而定。
1.当企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民间借贷作为普通债权之一,将参与到破产清偿程序中。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先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待法院受理后,确认破产债权申报期。
2.在此期间内,债权人需积极申报其债权,包含个人借款和银行借款等,这类均被视为普通债权进行处置。若企业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所有债务,民间借贷将根据比率得到清偿,而非全额偿付。
2、企业破产债权怎么样申报
法律快车提醒,企业破产债权的申报是债权人参与破产清偿程序的要紧步骤。
1.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一个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这个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能少于30日,最长不能超越三个月。
2.债权人需在此期限内,根据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需要,提交有关的债权证明文件,明确其债权的类型、数额与有无财产担保等状况。
只有通过合法有效的债权申报,债权人才能在后续的破产清偿程序中,依法倡导其权益。
3、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及比率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比率是破产清偿程序中的核心问题。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将根据特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1.需要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等,与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
2.清偿的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成本和税款。
3.才是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需要,将根据比率进行分配。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职员的薪资将根据该企业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以确保清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