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成本会退给原告吗
申请财产保全成本,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退还给原告的。这一规定主要基于财产保全手段的性质和目的。
1.财产保全是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结束后,有关判决或裁决可以得到顺利实行,防止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到很难弥补的损害。
2.申请财产保全所交纳的成本,包含申请费和担保成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担保成本一般会予以退还,但申请成本则不予退还。
这是由于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已经享受了法律提供的这一保障手段,而该手段的推行需要投入肯定的人力和物力本钱,这类本钱需要通过收取申请成本来弥补。
2、案件审结后什么成本可退回
找法网提醒,案件审结后,可退回的成本主要包含担保成本。
1.财产保全成本中的申请成本是不予退还的,但担保成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一般会依据具体状况予以退还。
2.假如申请人在案件审结前已经缴纳了其他有关成本,如案件受理费、鉴别费等,且这类成本在案件审结后被认定为不应由申请人承担,那样这类成本也大概得到退还。
3.具体什么成本可以退还,与退还的数额和方法,都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财产保全申请费怎么样计算
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计算是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按比率进行的。
1.依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保全手段的,依据实质保全的财产数额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低于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越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手段交纳的成本最多低于5000元。
这一规定确保了财产保全申请费的收取既可以覆盖有关本钱,又不会给申请人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
2.依据起诉的法院不同,申请人还需要向法院交纳肯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财产保全手段的有效推行,同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