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财产保险合同容易见到问题

www.fhhyye.com 2025-04-07 合同纠纷

财产保险合同容易见到问题


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负什么责任?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依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准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原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根据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需要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赞同,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手段。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准时公告保险人,保险人有权需要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公告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那种情况下,保险人应当减少保险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减少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状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降低;

(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降低。
投保人怎么样解除合同?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需要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怎么样确定?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质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能超越保险价值;超越保险价值的,超越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率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状况公告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越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越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根据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率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手段,预防或者降低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预防或者降低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适当的成本,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低于保险金额的数额。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和保人可以终止合同吗?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30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能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15日公告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保险金额,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归哪个?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率获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Tags: 保险法 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