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了土地还能确权吗如何解决
户口迁移了,土地确实还大概确权的,主要取决于迁移户口的种类和目的地。针对这一情境,大家可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1.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若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原籍的集体土地用权应由集体收回,此时不可以办理确权手续。
2.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若全家的户口都迁入小城镇落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个人迁移或妇女结婚状况:若只不过个人单独迁移户口,或妇女在承包期内结婚且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
4.确权手续办理:当事人要办理集体土地用权确权,都应由本人户籍所在的户口本的户主带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办理确权手续,并依据员工的提示签字确认。
2、土地确权的具体法律规定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确权有明确规定:
1.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根据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升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
这类法律规定为土地确权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保障。
3、怎么样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办理土地确权手续,需要遵循肯定的步骤和步骤。针对这一情境,大家可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1.筹备材料:需要筹备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必要材料。这类材料是办理确权手续的基础。
2.前往集体办理:由本人户籍所在的户口本的户主带上筹备好的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如村委会)办理确权手续。
3.签字确认: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根据员工的提示,对有关信息进行签字确认。这是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合法性的要紧步骤。
4.等待审核与结果:提交完材料并签字确认后,需要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土地确权证书。
法律快车提醒你,通过遵循上述步骤,可以顺利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确保我们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