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要紧环节,根据国内破产立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公告后30日内,未收到公告的债权人应当自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舍弃债权。
实践中,在理解债权申报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关于债权申报期间的确定,国内是由破产法直接规定的,是法定申报期间。依据破程序准用民事诉讼程序法律规定的原则,债权申报期间的计算应适用民诉法关于期间计算所确立的有关规则。即,期间开始日不计在期间内,期间届满最后1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日,期间不包含在途时间,有正当理由耽误申报期间的,可以申请顺延。
2关于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国内的规定为视作舍弃债权。但假如债权人确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申报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