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刑诉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
1.若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构成犯罪,无论是在立案、侦查、审察还是审判阶段发现,都将分别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的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某些“告诉才处置”的犯罪,若被害人没告诉或撤回告诉,同样不予追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与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也是不予追究的法定理由。
2、不追究与免于处罚有什么区别
找法网提醒,不追究刑事责任与免于处罚是两个不一样的法律定义。
1.不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案件在侦查、审察起诉或审判阶段因法定情形而终结,不进入后续的司法程序。这一般是由于没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2.而免于处罚则是在确认犯罪成立的基础上,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年龄、精神状况等)而作出的不给予刑罚处罚的决定。
简而言之,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案件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而免于处罚则是案件已进入程序但因特定缘由未受刑罚处罚。
不追究刑事责任怎么样处置
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处置方法因所处诉讼阶段而异。
1.在立案阶段,若发现案件具备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2.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撤销案件。在审察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应依据具体状况裁定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3.特别地,若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死亡,且依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没办法确认其有罪,应裁定终止审理;若能确认其无罪,则应判决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