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情况下可以驳回实行申请
在探讨那种情况下可以驳回实行申请时,大家需明确几类容易见到情形,具体如下:
1.当实行依据不具备明确的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模糊不清时,实行申请或许会被驳回。这包含但不限于确权判决,其目的仅为消除权益归属争议,而非直接指向具体的给付义务。
2.若实行申请的内容与实行依据所规定的内容不相吻合,如实行依据需要行为履行,而申请人却请求资金给付,此类申请同样没办法获得支持。
3.若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尚未生效,其实行申请也将被驳回,由于未生效的法律文书其效力具备不确定性,不拥有可实行性。
4.若本法院已就同一案件重复立案,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也应驳回后续的实行申请。
2、实行申请被驳回怎么样处置
找法网提醒,当实行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并不是无计可施。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依据双方之前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者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过程为当事人提供了另一条维护自己权益的渠道。
2.值得注意的是,若仲裁裁决存在法定不予实行的情形,如仲裁协议无效、裁决事情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等,人民法院在组成合议庭审察核实后,将裁定不予实行该仲裁裁决。
3.当事人仍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