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物业不管可以投诉什么部门
面对房子漏水而物业不予处置的状况,业主可采取以下手段进行投诉与维权:
1.业主可向当地房子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局等,进行投诉。这类部门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对于物业不作为的状况有权进行干涉。
2.业主也可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物业履行其修理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在投诉或诉讼过程中,业主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漏水照片、修理请求记录及物业拒绝处置的回复等,以支持我们的倡导。
2、什么状况下物业需负责房子漏水
找法网提醒,物业需对房子漏水负责的状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房子尚在保修期内,且漏水缘由非业主个人导致,此时物业应协调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
2.房子虽已过保修期,但漏水部位是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如屋顶、外墙等,物业应用修理基金进行修理;
3.物业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需对房子漏水问题承担修理责任的情形。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也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根据约定和物业的用法性质,妥善修理、保养维护业主共有部分,因此对于共用部位的漏水问题,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房子不住能否不交物业费
关于房子不住能否不交物业费的问题,答案是相反的。
1.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成本。
2.即便房子空置未住,只须物业服务人已经根据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未同意或不需要同意有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3.也存在例外状况,如房子尚未供应或尚未出货给物业买受人的,此时物业服务成本应由建设单位交纳。但一旦房子出货给业主后,无论是不是居住,业主都应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