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新型犯罪方法,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
2020年6月至8月,武某凯与张某运(另案处置)预谋通过互联网荐股诈骗牟利,组织郭某安、杨某强等多人组成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未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状况下,武某凯对外谎称其所控制的“锐华教育”机构是专业股票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发布不真实剖析、免费荐股等文章进行“互联网加粉”,并由团伙成员化名“赵荣庆”冒充股票大师进行投资讲课。该团伙成员注册多个微信号并统一命名为“赵荣庆”“夏虹”,吸引全国各地股民添加微信号,引诱股民进入股票剖析微信群。其他团伙成员冒充“赵荣庆”及其助理“夏虹”的身份,每天在顾客微信群内发布股评信息、直播间讲课链接、股票买卖建议等。同时,该团伙成员又冒充普通股民在微信群、直播间内讨论股票买卖、发送不真实的股票盈利截图,谎称跟随“赵荣庆”老师操作可以赚钱,吹捧“赵荣庆”老师专业水平高,以此打造“锐华教育”是股票投资咨询专业机构的假象,逐步获得股民信赖,引诱股民购买“赵荣庆”推荐的股票,并通过让股民发送股票买卖截图免会员费等方法学会股民的资金量。
当跟随推荐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量累计达到一定量后,武某凯联系“资金庄家”,先由“资金庄家”低位建仓指定的某只股票,再由“赵荣庆”在股票微信群、直播间内宣称该只股票会“三连涨停”,诱骗股民在股市集合推广竞价不可撤销申报期间以指定的高价挂单申报买入该股票。依据股民发送的买卖截图统计申报买入的资金量后,“资金庄家”以对应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此前低位建仓的股票,借助集合推广竞价撮合买卖规则将低位建仓买入的股票精确供应给诱骗而来的股民,所得收益由武某凯与“资金庄家”分成。武某凯团伙以该方法诈骗400余万元。
2020年11月27日、2021年5月25日,广东广州公安局增城区别局以诈骗罪将武某凯等29名犯罪嫌疑人分批移送起诉。广州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并案审察,觉得武某凯犯罪团伙通过不真实宣传,诱骗股民在集合推广竞价不可撤销申报阶段挂单高价买入指定股票,再由“资金庄家”对股民的高价挂单进行“精确收割”,导致股民损失极其严重。武某凯团伙在此对手买卖中大额非法获益,不是正常的股票买卖行为,也不同于借助资金优势、信息优势等“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6月23日,广州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武某凯等人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15日,广东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2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2023年5月26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