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交易合同试用期多长
试用交易是一种附条件的交易,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同标的物为条件的交易合同。试用交易的当事人认同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约或者买卖习惯确定。假如仍不可以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交易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不是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条试用交易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根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可以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试用交易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不是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第四十一条 适用交易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出货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赞同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推行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赞同购买。第四十二条 交易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是试用交易。买受人倡导是试用交易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约定标的物经过用或者检验符合必须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同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约定买受人在肯定期间可以调换标的物;
约定买受人在肯定期间可以退还标的物第四十三条 试用交易的当事人没约定用费或者约定不清楚,出卖人倡导买受人支付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大家在签订试用交易合同的时候,需要双方自己确定试用期的时间长短,试用交易的当事人认同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通常情况下,由出卖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