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与要约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1.是不是具备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备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他们时不具备约束力;
2.内容是不是具体明确不同。要约需要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清楚;
3.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2、要约成立条件有什么
1.要约人应是具备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备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需要发给要约人期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法发出;
6.要约需要送达于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期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那种情况下会无效
找法网提醒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致使要约无效:
1.要约被拒绝。在拒绝要约的公告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假如受要约人的回复没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经过要约人的回复在规按期限内仍不作回话,可以视为拒绝要约。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