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误诊致使流产如何解决
医院误诊致使流产的,解决方法如下:
1.应到卫生局或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的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办理一系列手续,包含填写“医疗事故鉴别申请书”,提交有关的医疗资料,并按规定预付鉴别成本。
2.鉴别后,若确认属医疗事故,鉴别成本将由医疗单位承担;若非医疗事故,则由病人或其家属支付。
3.准时搜集和封存所有与诊疗有关的病历资料至关要紧,这包含但不限于1日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各类记录、赞同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等。
4.对医疗实物、监控等证据也应进行封存,并确保封存材料上加盖医院印章,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要紧依据。
5.若医疗机构被认定存在过错,病人有权依据过错程度需要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6.若病人因误诊致使伤残或死亡,还将涉及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生活活费与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
2、医疗事故鉴别由哪个受理
医疗事故鉴别的受理部门为市、县级市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别委员会)。
1.市、县级市鉴别委员会负责受理其辖区内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别工作,其平时工作由同级卫生局的医政部门承担。
2.市鉴别委员会则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别委员会鉴别结论不服而需要重新鉴别的案件,与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别工作,其平时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3、医疗事故鉴别申请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医疗事故鉴别的申请步骤如下:
1.初步申请:病员家属若需要追究医疗责任,第一应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的书面申请。医疗单位将组织医疗事故处置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申请鉴别:若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的结论不服,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的申请。
3.时限需要: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别申请需在事故或事件不好的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但若病员死亡,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复查申请:若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的鉴别结论不服,应在收到鉴别书十五天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申请鉴别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