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名义登记结婚起诉离婚哪个为被告
在涉及借用别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状况下,起诉离婚时的被告选择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确定。第一,假如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已经一同生活一段时间,那样即便是借用别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这种婚姻关系仍然可以被视为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可以根据普通婚姻关系处置离婚案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一般是与原告一同生活并一同承担婚姻责任的一方。比如,在案例中,李某与胡二妹虽然是以胡二妹姐姐的名义登记结婚,但他们事实上已经一同生活,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胡二妹应作为被告。
除此之外,假如结婚证上的主体与实质一同生活者不同,原告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可能包含实质登记的那一方与可能涉及的其他有关职员,如冒用身份的人等。
总结来讲,当借用别人名义登记结结婚以后起诉离婚时,应将实质一同生活并承担婚姻责任的一方作为被告。假如存在冒用身份的状况,还应考虑将冒用者纳入被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