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风险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导致公共财产或者别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导致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子与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导致森林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导致紧急后果的情形。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导致紧急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导致紧急后果”包含两种状况:一是放火行为没导致任何实质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导致了肯定的实质损害后果,但并不紧急。在这两种状况下,只能依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导致别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依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