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可以扣押吗
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公安机关不能进行扣押。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能查封、扣押。”
2.这一条约明确地界定了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扣押财物的权限范围,强调了扣押行为需要与案件直接有关,确保公民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
因此,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公安机关无权进行扣押。
2、什么样财物公安可扣押
找法网提醒,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有权扣押的财物主要包含两类:一是犯罪证据,二是涉案财物。
1.假如某项财物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有罪或无罪,或者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如作案工具、违法所得等,公安机关均可依法进行扣押。
2.应该注意的是,扣押行为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扣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扣押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能用、调换或者损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追缴赃物的程序有什么
追缴赃物的程序主要包含查找、控制、处置三个阶段。
1.查找赃款、赃物是追赃的开始阶段。司法机关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有关证人、查看银行账户、搜查涉案场合等方法,积极查找并确定赃款、赃物的去向和地方。
2.控制赃款、赃物是追赃的重点阶段。一旦确定赃款、赃物的地方,司法机关将飞速采取行动,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有效控制赃款、赃物,预防其被转移或隐匿。
3.处置赃款、赃物是追赃的最后阶段。司法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对赃款、赃物进行处置。
需要强调的是,处置赃款、赃物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处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涉赃款、物的处置,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系赃款、赃物,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