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实行老赖找不到人如何解决
法院强制实行时,若找不到被实行人(俗称“老赖”),可以强制实行其名下的财产。被实行人失踪并不可以逃避实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需要履行。
1.一方拒绝履行的,他们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实行员实行。
2.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实行的法律文书,同样具备强制实行力。
因此,即便被实行人下落不明,法院仍有权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手段,以达成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
2、法院实行局办案有什么步骤
找法网提醒,法院实行局办案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紧急手段:实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若觉得状况紧急、需立即采取实行手段,可经批准后立即采取相应手段。
2.发出实行公告书:实行局应在3日内向被实行人发出实行公告书,公告其申报财产并责令履行义务。被实行人在指定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形的,法院应立即采取控制性实行手段。
3.公告申请实行人:实行局应在3日内公告申请实行人提供被实行人财产情况或线索。
4.查证核实财产:申请实行人提供明确财产线索的,实行局应在5日内查证核实;状况紧急的,应立即核查。
5.调查被实行人资产:承办人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实行人各项资产情况的调查,涉及评估、拍卖的,应在十日内完成机构遴选。
6.办理过户流程:涉及不动产等需过户的,承办人应在5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帮助实行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