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丢了报警如何迅速找回
1.电动车丢失后,为了尽快找回,受害人应第一向当地公安局报案。报案的最好时间是在24小时内,除非存在不可抗原因,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致使的报案延迟。
2.报案时,可亲自前往公安局,也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法进行,之后再补办正式的报案手续。
3.报案时,尽可能提供详尽的信息,如电动车的品牌、型号、颜色、丢失地址准时间等,这类信息或有助于警方更快地定位并找回丢失的电动车。
2、电动车丢失报案及索赔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电动车丢失的报案及索赔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向公安局报案:在发现电动车丢失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有关证据和信息。警方将会进行登记,并拓展调查工作。
2.等待公安机关确认:公安部门需要肯定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来确认电动车已经丢失,并开具《丢失证明》。在此期间,受害人需要耐心等待。
3.开具丢失证明:当确认电动车丢失满三个月后,受害人需要向当地公安分局提交一份关于丢车状况的报告,并填写《权益出售书》。
4.开具停驶证明:在获得《丢失证明》后,受害人需到公路局开具一份汽车停驶证明,以备保险索赔时用。
5.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人需携带有关单证(如《出险公告书》、《保险单》、《行驶证》等)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将审核有关单证,并依据保险条约进行赔偿。
3、电动车丢失索赔所需单证
电动车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需的主要单证包含:
1.《出险公告书》:由保险公司提供,受害人需填写并签字(或盖章)。
2.《保险单》:电动车的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电动车的行驶证原件。
4.《买车发票》:电动车的买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交费凭证和收据:电动车购置费的交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出售书》:由保险公司提供,受害人需填写并签字(或盖章)。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开具的电动车丢失证明。
8.汽车钥匙:假如电动车钥匙也一并丢失,需说明状况。
9.《停驶证明》:由公路局开具的电动车停驶证明。
10.用户证件:用户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
11.养路费收据:电动车的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由保险公司提供,受害人需签字(或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