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有优先权继续租吗
租客在出租期限届满时,确实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这意味着,当出租合同到期,假如房东计划重新出租房子,租客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
1.具体来讲,房东在接到新的竞租者提出的承租条件后,应第一询问原租客是不是想同意这类新的条件。假如原租客表示同意,房东就需要将房子优先出租给原租客。
2.只有当原租客明确表示不可以同意新的承租条件时,房东才能考虑将房子出租给新的承租人。这一规定旨在保护租客的居住稳定性,防止其因出租期限届满而被迫搬离。
3.《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出租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无权处分人签的出租合同效力?
找法网提醒你,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出租合同,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状况。这种合同被视为效力待定合同,即合同的有效性尚未确定。
1.假如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出租合同后,可以获得房子的所有权或得到房子所有者的追认,那样该出租合同就是有效的。
2.假如房子所有者没追认,或者不认可无权处分人的行为,那样该出租合同就是无效的,无权处分人需要赔偿租客的损失。
3.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表述,它规定了行为人没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推行代理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