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紧急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含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含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含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含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有关司法讲解,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假如被继承人以遗嘱方法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置。
(3)丢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紧急的
丢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生活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丢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不是紧急,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丢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不是紧急,可以从推行虐待行为的时间、方法、后果和社会干扰而定。假如虐待被继承人情节紧急,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生活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紧急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不是紧急是判断继承权是不是丧失的规范。依据司法讲解,假如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导致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紧急。
2、继承权丧失的特征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须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需要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
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可以随便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紧急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紧急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备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所有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只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由于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定义,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没有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去世了爸爸,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妈妈和老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