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可以看望吗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可以看望,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帮助的义务。
1.即便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仍然可以按期或不按期地与孩子见面、交流,以维护亲子关系。
2.探望的具体方法、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譬如可以选择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进行探望,假如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3.假如父或母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暂停其探望的权利,但当暂停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望的权利。
4.对于拒不实行探望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实行,有关个人和单位也应负帮助实行的责任。
2、离结婚以后女方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结婚以后,假如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确实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
1.抚养费的数额并非随便确定的,而是依据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来综合考量。
2.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女方,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
3.假如女方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率可以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女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来确定。
5.假如存在特殊状况,譬如女方经济情况极度困难,也可以适合减少抚养费的给付比率。
6.《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因此,女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需要履行。
离结婚以后能否再诉抚养权变更
找法网提醒,离结婚以后,假如双方觉得有必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通过诉讼渠道来解决的。
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假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2.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原因,譬如: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是不是因患紧急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是不是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是不是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假如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会依法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十六条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假如离结婚以后双方觉得有必要变更抚养权,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