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的人与别人同居犯不犯法
有配偶的人与别人同居是犯法的。
1.依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这一法律条约直接指出,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别人打造同居关系,是违法行为。
2.《刑法》也对此类行为有所规制,尤其是当同居行为上升到重婚的程度时,即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将构成重婚罪,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因此,有配偶的人与别人同居不只违背了婚姻的道德基础,也触有法律的规定。
2、怎么样认定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找法网提醒,认定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同居的两方中至少有一方是有配偶的。这意味着,无论是单方面有配偶还是双方都有配偶,只须其中一方与别人同居,就满足了这一要件。
2.同居期间不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这是区别“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与“重婚”的重点。假如双方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则构成重婚,而非简单的同居。
3.需要是持续、稳定的一同居住。这种一同居住是长期的、稳定的,而非偶尔的、短暂的接触。与通奸、一夜情等行为相比,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具备更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满足以上三个要件,即可认定为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有配偶者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法律后果是紧急的。
1.这种同居行为直接构成了离婚的法定理由。当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配偶而与别人同居时,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并一般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2.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婚、与别人同居等行为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既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补偿,也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3.这种同居行为紧急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的忠实和信赖。它不止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的要紧原因,也是社会道德和伦理的紧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