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财产不是一同财产吗
结婚以前财产确实不是一同财产,这一规定明确体目前《民法典》的有关条约中。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假如某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打造之前就已经获得的,那样该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一同财产的范畴。
因此,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不会被纳入一同财产的分配中。
2、什么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2.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类财产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都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纳入一同财产的分配范围,结婚以前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的要紧组成部分,也是最易引发争议的问题之一。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1.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找法网提醒,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