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传唤是非常紧急的罪吗
面对“派出所传唤是非常紧急的罪吗”这一疑问,直接回答是:派出所传唤本身并不等同于紧急的罪行。
1.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调查方法,目的是需要当事人配合执法职员进行案件调查。
2.它本身并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或处罚,而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因此,被传唤的当事人不需要过分紧张,但应积极配合调查,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2、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关于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约。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传唤的对象与方法:对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住处进行讯问,并应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传唤的时间限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越十二时辰;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手段的,持续时间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
3.传唤期间的保障: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应保证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防止侵犯其基本人权。
被派出所传唤后应怎么样应付
被派出所传唤后,当事人应维持冷静,遵循以下原则应付:
1.确认传唤的合法性:需要查询传唤证件,确认传唤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自己所知状况,不隐瞒、不伪造证据。同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3.知道自己权利:在讯问过程中,应知道并行使我们的诉讼权利,包含如实供述可能从宽处置、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等。
4.核对讯问笔录:讯问结束后,应仔细核对讯问笔录,确保其准确无误。如有遗漏或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改正。
5.寻求法律帮助:如觉得自己权益遭到侵害或对案件处置有疑问,可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