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法空期间,有不少公共交通工具不能不停止运行了,譬如公交车,一方面为了预防人口过于聚集,其次也为了降低大家出行的频率,但有些人在这段时间或许会碰到比较紧急的事情,不能不外出处置,这时假如没私家车的话,只能选择出租车了,而有不少司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提升打车的成本。那样,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租车司机私自抬高打车成本会遭到什么处罚呢?
疫情防控期间出租车私自涨价的处罚规定
依据中国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9月26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赞同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根据规定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根据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方法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以外加价供应产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成本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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