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过错能离婚吗
如若情侣之间的情谊已陷入没办法挽回的境地,没办法再保持一同的生活,即使其中一方并未犯下任何过失,亦可通过法律方法解除婚姻关系。比如,当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况,或者因为性格差异过大而很难共处时,便可考虑采取此种方法来结束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采集并固定他们存在过错的证据,如重婚、与别人同居、家暴、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的有关证据,这将影响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第二,明确自己诉求,如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法等,并筹备充分的原因和证据支持。再者,要知道离婚的法定程序和时间,防止因不知道而耽误诉讼进程。同时,注意诉讼时效,一般离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了解或应当了解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最后,在诉讼过程中,要维持冷静,理性表达我们的诉求和看法,遵循法律程序和法庭秩序。
3、无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
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可倡导多分得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以实质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可依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方法、场所、行为方法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确定赔偿数额。比如,一方有重婚、与别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总之,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享有肯定的优势和权利。
若情侣情分已尽,没办法共续前缘,即使无过错一方,亦可依法解除婚姻。长期分居或性格不合,致使很难一同生活时,法律渠道成为结束婚姻的选择。通过合法方法,双方可和平解除关系,各寻新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