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鉴别
第一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需要处置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应交由负责医掌握组织鉴别;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由双方当事人一同委托负责医掌握组织鉴别。
医疗事技术故鉴别程序
鉴别材料包含什么。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材料应当包含住院病人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建议、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病人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赞同书、手术赞同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类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有关的其他材料。除此之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病人,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病人提供。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别
6种状况不是医疗事故。比如,在紧急状况下为抢救危重病人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手段导致了不好的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因为病人病情异常或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料之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没办法预料或者不可以防范的不好的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因病人缘由延误诊疗致使不好的后果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中规定: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只不过在行政处置的范畴,假如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患方损害,依据民法通则与有关法律法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医疗事故,假如医院侵权导致病人损害,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掌握的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掌握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掌握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掌握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别: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掌握提出鉴别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掌握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共识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导致病人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事故对病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成本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成本。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成本支付。
上海今日初次公示40起医疗事故
(二)误工费: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降低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3倍以上的,根据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病人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依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低于15年;70周岁以上的,低于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普及型器具的成本计算。
(七)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生活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质扶养且没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低于15年;70周岁以上的,低于5年。
(九)交通费:根据病人实质必需的交通成本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导致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6年;导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3年。(《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
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医疗事故鉴别等级,不一样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同。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导致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大夫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他的原发疾病,跟他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哪些关系。
由这三个原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以后的赔偿应包含,医疗费,包含患者的陪护费,包含患者在医院的就餐费,包含导致患者残疾将来,残疾的赔偿,与导致残疾将来,他的残疾用具,患者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患者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含了以后患者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
精神损失,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职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的身心导致损害,也包含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依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质量,依据不同状况赔偿若干年。
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好的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别。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别。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的鉴别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别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申请鉴别。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委员会的鉴别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别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别结论没异议的,可以就处置策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置。对该处置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置公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置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置决定或复议决定公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别程序
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拥有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需要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需要有紧急、明显的不好的后果;违法行为与不好的后果之间需要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分初次鉴别和第三鉴别。初次鉴别由各区县医掌握组织,第三鉴别由医掌握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了解或者应当了解身体健康遭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别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法,包含:医患双方一同委托鉴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别和法院指定鉴别。
1、医患双方一同委托鉴别的
假如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别,来确定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别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一同委托当地医掌握组织医疗事故鉴别。
根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别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掌握,专门设有医掌握,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工作的。
若是医患双方一同委托鉴别的,委托鉴别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一同委托的,需要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别。在这样的情况下,医掌握是不同意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假如病人及其家属单独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别的,当地的医掌握是不会受理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别的
假如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需要处置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觉得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工作的医掌握组织鉴别。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别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别;或者是病人及其家属单方面需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别,并且得到许可的状况下方可以启动。
该程序的启动总是需要医疗机构的报告,卫生部门觉得必要;或者病人自己提出请求,卫生部门赞同、许可,才能启动。假如医疗机构没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卫生主管部门觉得没必要鉴别;或者病人及其家属提出鉴别申请,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觉得没必要鉴别,或者拒绝鉴别的,则该程序是没办法启动的。病人及其家属是可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启动鉴别申请的需要的。
若是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别的,则总是是在医疗诉讼程序前,未进入医疗诉讼程序的状况下。假如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总是医掌握是拒绝受理的。等待法院的委托或者当事人的协商结果,通过在诉讼中的请求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别。
3、法院需要鉴别的
依据中国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假如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病人及其家属都没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觉得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样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的需要,启动医疗事故鉴别程序。
该鉴别程序在设定上是有其特殊性的,与其说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个诉讼权利,不如说是法律给了法官的一项权利。使法官在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可以更好的驾驭庭审程序,给法官的裁判提供法律依据。
法院需要医疗事故鉴别的,无需医疗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也没有当地医掌握是不是受理的问题,只须庭审法官觉得必要的,就能启动医疗事故鉴别程序。
病人或家属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之前,必须要注意准时搜集和保护证据,如病历资料、实物、挂号证、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等。除此之外,还要好好学习《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暂行方法》及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根据医掌握的需要准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有关材料,并委派详细知道整个医疗纠纷案件、逻辑思维明确、会说中文的职员参加鉴别会。
医掌握在接到鉴别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别材料后,由医掌握确定专家鉴别组的专家组成及专家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别专家送达鉴别材料,组织召开鉴别会。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别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结论书,由医掌握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别周期一般需要60天左右。专家组成事故技术鉴别组
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是由专家鉴别组的专家依据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常识,独立进行鉴别的,所做出的鉴别结论具备法律证明效力,可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置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证据之一。
病人假如对初次鉴别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初次鉴别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第三鉴别。
依据市物价局规定,初次鉴别成本3000元,第三鉴别成本3500元。鉴别费由鉴别申请方预先缴纳。医患双方一同委托鉴别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别费。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类型不少,除去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外,还有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侵权赔偿案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只作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不可以完全满足申请方其他案件的诉讼需要。
司法鉴别一同点
二者鉴别的核心是一致的,都是围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在医疗活动中是不是存在过错与该过错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不是存在因果关系、责任程度进行的鉴别。
不同
1.从鉴别的启动次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别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别,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能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别。
2.从鉴别的委托形式上看,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掌握,第三鉴别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掌握;必要时,中华医掌握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别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具备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别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别机构之间也没隶属关系。
3.从鉴别程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时,医掌握应当依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别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别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实行合议制。而司法鉴别是由鉴别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别人一同进行鉴别;司法鉴别机构在进行鉴别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有关专业范围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后的鉴别建议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别人出具。
4.从证据的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书只盖医掌握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专用印章,专家鉴别组成员并不在鉴别书上签字,因此,专家鉴别组成员也不可能出庭同意当事人质询,这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书作为证据用的明显缺点。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别实行鉴别人负责制,司法鉴别应当由司法鉴别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别人经人民法院依法公告,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别事情有关的问题。
预防
在平时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做到以事前防范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做到有效防范医疗事故除去设立医疗水平监控部门或职员、加大医疗水平监督管理、提升医务职员技术水平、改变服务态度外,还应拟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医疗事故预案是在医疗事故出现之前拟定的一系列应对反应程序,明确应对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职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手段与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状况出现时启动。
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事故对病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成本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成本。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成本支付。
2、误工费
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降低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3倍以上的,根据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病人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依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低于15年;70周岁以上的,低于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普及型器具的成本计算。
7、丧葬费
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交通费
病人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患者不可以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导致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导致病人死亡的,参加处置事故的病人两个亲属适当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9、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精神损害赔偿,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在医疗事故中可以需要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地方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是医疗机构与病人就诊疗事故所达成的赔偿协议的一种文书。
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即医疗机构和患方;2、病人的基本状况;3、双方一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医疗事故缘由;5、赔偿数额;6、赔偿款给付时间;7、违约责任等
2、明确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重点原因。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别,且该鉴别需要是双方都予认同的。
3、详尽医疗事故缘由
病人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应当详细写明医疗事故缘由,即医疗机构在该事故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
4、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
作为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核心,赔偿数额应当精准全方位,有理有据。赔偿款项给付时间应当具体确定,不适合用“大约、左右、大概”等约数字眼。
5、违约责任
在协议书中应当增加医疗机构逾期不予给付赔偿款项,由此延误患方治疗,病情恶化的后续治疗成本由医疗机构承担。或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付款事宜。
综上,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达成需要符合《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