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
1.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打造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假如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个月的双倍薪资。
2、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浪费时间,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类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1.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争取赔偿的证据材料
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需要采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这类证据包含但不限于:
1.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者应尽量多地采集这类证据,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
在采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倡导我们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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