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讲证据的,大家因民事纠纷而打官司,在肯定意义上打的就是证据。假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全或者内容失真,法院是不会采纳的。对于不少的离婚的双方来讲,婚内是不是出轨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直接影响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财产的分配问题。因此对于婚内出轨的证据的采集至关要紧,那样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包含什么?证据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
(1)双方往来的信件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明确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获得较好的证明成效;
(2)当婚外情忽然被揭秘或因此导致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假如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充分证据不承认该书面材料是源于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则一般会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婚外情的重点证据。
2、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比如,记录了他们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合拥抱、牵手、亲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也能从一个侧面证实其间存在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
3、录音录像等可以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如谈话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设施,拍摄到配偶与婚外异性举止亲昵的录像等;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
鉴于此类证据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稳定性差,容易删减或编辑,且很难通过普通的技术方法发觉;三是非常难直接证明短信发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哪个。
应尽可能将短信保留在接收的手机内存或存储卡中,并经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以备以后作为证据用。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邮件;
在现实日常,通过qq、msn等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箱中的来往信件,发现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现象很多存在,但此类证据同样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且没办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问题。
所以这两种证据也非常难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通过截图打印或公证后,只能将它作为辅助的证据材料,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证据的认定范围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他们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方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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