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不公布违不违法
遗嘱不公布,并不会违法。遗嘱作为自然人在生前根据法律规定对我们的财产进行处分的单方民事行为,其本质在于个人意愿的表达和对个人财产的自主安排。
1.对于遗嘱的公开与否,完全取决于遗嘱人的个人意愿,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
2.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包含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与公证遗嘱等。这类形式的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首要条件下,均具备法律效力,且均未需要需要进行公开。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实行人。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遗嘱的个人自主性和法律效力,同时也说明了遗嘱的公开并不是法律所强制需要的。
2、遗嘱公证后能否修改
法律快车提醒,遗嘱公证后是可以修改的。
1.公证遗嘱虽然具备较高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意味着一旦公证就没办法更改。遗嘱人作为财产的所有者,有权依据我们的意愿随时修改遗嘱。
2.对于需要修改的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重新立一份公证遗嘱的方法来进行修改。这一过程中,遗嘱人需要根据公证程序的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为遗嘱人办理新的公证遗嘱手续。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这为遗嘱人提供了充分的自主权,确保其可以依据我们的实质状况和意愿随时调整遗嘱内容。
3、遗嘱继承需要公开吗
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前并不是需要公开。
1.遗嘱作为遗嘱人的个人意愿表达,其公开与否应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前,遗嘱人有权选择是不是公开遗嘱内容。
2.在被继承人过世后,遗嘱继承人要继承遗产时,则需要公开遗嘱。这是由于继承开始后,为了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需要公开遗嘱内容以便进行核实和认证。
3.假如遗嘱不公开,将没办法确定其真实性,进而没办法发生继承。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这一规定强调了遗嘱在继承中的法律效力,同时也说明了公开遗嘱是确保遗嘱继承顺利进行的要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