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需要举证什么
医疗事故中,医院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没过错。
1.这类证据主要围绕病人的就医资料展开,包含但不限于就医资料(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等。
2.若涉及死亡,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若涉及抚养、赡养、扶养关系,则需提供相应证明;若导致伤残,还需伤残用具证明;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医疗事故中什么证据要紧
找法网提醒,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以下几类证据非常重要:
1.病人病历:这是病人就医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包含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详细记录了病人的主诉、大夫的查体、诊断和处置建议。
2.检验单:包含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这类检验结果对于大夫的诊断至关要紧。若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状况未予看重,或疾病未能检验出,导致漏诊、误诊,医院需承担责任。
3.处方及药品:处方反映了大夫的用药状况,而剩余药品及包装袋则可反映药店或护士是不是发错药。因此,病人应注意保存处方底联、药品及包装袋。
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输血输液在临床上可能致使病人不好的反应。一旦发生纠纷,这类剩余液或包装袋可作为要紧证据,送交有关部门检验。
医疗事故怎么样搜集有效证据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受害当事人应积极主动采集有关证据材料,以最大限度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搜集有效证据的办法主要包含:
1.准时采集: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开始采集证据,以免证据灭失。
2.全方位采集:不只要采集病历、检验单等直接证据,还要关注处方、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等间接证据。
3.注意保存:对于采集到的证据,应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或遗失。
4.合法获得:在采集证据的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使用非法方法获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