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本罪的走私对象是指,珍贵植物及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依据相应司法讲解,具体包含稀植物、珍贵植物制品、古生物化石、有毒物质、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商品、木炭、硅砂等妨害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旧机动车辆、切割车、旧机电商品或者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关于刑法中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不限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还包含未获得许可进出口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物品。现在,国内有权规定或授权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国家机关主要有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农村农业部、海关总署等。
对于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清单或有关规定一般由商务部或会同其他有权机关拟定,由海关总署公布。现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的判断依据主要有《中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禁止进口物品目录》《禁止出口目录》等等。此外,关于珍贵植物及其制品,可以参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珍贵树种名录》等。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