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成本具体有什么
1.离婚诉讼成本主要涵盖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还大概涉及鉴别、公告、翻译等成本。案件受理费方面,不涉及财产分割时,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不超20万不另交,超20万部分按0.5%交纳。申请费中,申请保全财产,不超1000元或无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超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且最多不超5000元。鉴别等成本按实质发生额由当事人负担。
2.解决手段和建议:
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准确预估财产状况,合理计算可能产生的成本。
保管好各项成本的有关票据,以便在诉讼结束后进行成本结算。
若经济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减免有关诉讼成本。
2、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成本如何算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成本主要指案件受理费,按《诉讼成本交纳方法》实行。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比如,分割财产总额为50万元,20万元以内不额外收费,超越的30万元部分按0.5%计算,即30万×0.5%=1500元,加上基础成本(假设为300元),总共需交1800元受理费。
除此之外,若申请保全、鉴别等,还会产生相应成本。保全费依据实质保全财产数额按肯定比率交纳,低于5000元。
3、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的成本能索赔吗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的成本不可以索赔。在国内司法实践里,对于诉讼中一方聘请律师产生的成本,遵循“哪个请律师哪个承担”原则。由于律师成本并不是势必发生的损失,是不是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前或婚内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在离婚诉讼中败诉方需承担他们的律师成本,那样有约定从约定,胜诉方可依协议索赔。另外,假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等紧急损害夫妻一同财产利益行为,致使另一方为维权聘请律师,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在特定状况下也会支持对律师成本的合理分担,但这样的情况较少。
当探讨诉讼诉讼成本具体有什么时,除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容易见到成本外,其实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成本。比如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证人、鉴别人、翻译职员、理算职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这类也是诉讼成本范畴。而且,若涉及财产案件,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根据不同比率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这其中的计算规则也较为复杂。你是不是在面对诉讼时对成本的计算和缴纳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诉讼成本的承担主体、退费规则等问题还有不知道的地方,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