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夫妻财产怎么样分割
起诉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1.具体而言,假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了财产的归属,无论是结婚以前财产还是结婚以后所得,离婚时都应根据这类约定进行处置。
2.对于分居两地、分别管理用的结婚以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假如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差额部分应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对于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成本,在离婚时也应根据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办法,计算夫妻一同财产的数额。
2、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置;假如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法律还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假如一方在离婚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3.假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合帮助。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法律还规定了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一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同财产的认定是分割财产的首要条件。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
1.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与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