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有什么区别方面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在法律上存在着明显有什么区别:
1.合同效力主要指的是根据法律所赋予的,因合法成立的合同而产生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主要体目前合同双方之间,确保他们根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物权效力,则是根据国内法系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律效力的概括,它强调的是物权对世人的常见约束力,与物权人对于物的支配权。
3.合同效力主要体目前合同的成立、生效及违约后的责任追究上,它关注的是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物权效力则更多地体目前物权的排他性、追及性和优先性上。物权人可以凭着其物权排除别人的非法干预,追回被非法占有些物,与在多种权利并存时享有优先行使的权利。
5.依法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出售、消灭和设立,才能发生效力;而未登记则不发生效力,但合同的生效则并不完全依靠于登记,除非法律或合同中有特别规定,不然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
2、合同效力的具体分类有什么
合同效力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有效合同:这是指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备完全的约束力,合同双方需要根据约定履行义务。
2.效力待定的合同:这种合同在某些方面存在缺陷,但其效力尚未确定。
比如,合同双方缺少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合同内容存在部分违法等。此时,需要等待有关条件满足或缺陷被消除后,才能确定合同的效力。
3.无效合同:这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这种合同自始无效,对双方均不具备约束力。
4.可变更和撤销的合同:这种合同在签订时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等情形,因此合同双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
3、物权效力的主要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你,物权效力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物权具备对世人的常见约束力,物权人可以凭着其物权排除别人的非法干预。这种排他性使得物权人可以确保其对于物的独占支配权不受侵犯。
2.追及效力和归一效力:无论物最后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有权向目前的实质占有人申请权利,追回原物。这种追及性确保了物权人可以追回被非法占有些物,维护其物权。
3.优先效力:在同一物品上存在多种权利并存时,物权具备优先于债权行使的效力,担保债权也具备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行使的效力。优先性确保了物权人在与其他权利人角逐时可以占据有利地位。
综上所述,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在法律上各自具备独特的意思和效力范围。知道这类不同和分类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有关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