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挪用公款财务有责任吗
职员挪用公款,假如财务明知是挪用公款行为而仍然参与的,财务有责任。
1.挪用公款是指职员借助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公款挪作私用,这种行为不只违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更触有法律。
2.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假如财务职员明知此行为却未加制止或参与其中,那样财务职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由于,财务职员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有义务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规用。
2、挪用公款财务怎么样断定责任
找法网提醒,断定挪用公款财务的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原因。
1.要确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不是发生,与挪用的金额大小。
2.要查明财务职员是不是知道此行为,并在知道后是不是采取了制止或报告的手段。假如财务职员明知挪用公款而未加制止或参与其中,那样其行为就构成了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还需要考虑挪用公款导致的后果,如是不是给公司导致了经济损失,与损失的大小等原因。在具体断定责任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规范进行综合考虑。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这里的公共财产包含国家、集体所有些财产,与用于扶贫、救济、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等特定款物。
2.客观要件: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员工。这里的国家员工包含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职员,在国有公司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职员,与其他根据法律从事公务的职员。
4.主观要件: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私用。同时,行为人还具备非法占有些目的,即意图将挪用的公款据为己有或使第三者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