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口处置户口纠纷不是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预。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的手续,需要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有关证件才能办理。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2. 姓氏处置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了解,如此一方就不可以需要法院责令恢复姓氏。若一方担忧他们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能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如此可以有效限制他们的行为,尽可能降低诉讼。《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第59条爸爸妈妈不能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3. 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置若存在下列情形,应该和他们协商怎么样处置并在协议中写明,婚内:(1)借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第82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一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一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置。(2)补偿《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困难帮助《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假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合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过错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别人同居;(三)推行家庭暴力;(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5)擅自处分房地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 第28条一方未经另一方赞同供应夫妻一同共有些房子,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倡导追回该房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一同共有些房子导致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假如双方不作特别约定,依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总是有失公平。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肯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则根据实质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5. 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1)“没一同财产分割”这种表述离结婚以后仍可起诉需要分割一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第83条离结婚以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同财产未处置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察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一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2)“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表述,离结婚以后不可以再需要分割,相互无权需要分割。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了解配偶真的财产情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需要分割财产的权利,很不公平。所以,当事人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了解是哪一方所有或如何处置,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一时的疏忽或贪图便捷非常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6. 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第32条和《民法典》第658条规定,除公证过的或者具备道德义务、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外,在其他状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一般而言,家庭内部的赠与不涉及道德义务或公益性质,故公证就成为受赠方保障自己能获得赠与财产的唯一渠道。公证意义重大,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当事人应付离婚协议或婚内协议办理公证,以免后患。
7. 怎么样应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第69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与债务处置协议,假如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与债务处置协议没生效,并依据实质状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对于这条要紧的新规定,需要注意两点:(1)对己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表示,如此他们就不可以请求推翻。(2)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能反悔,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就协议效力选择或排除法律适用,体现契约自由和处分原则。这种约定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应予认同。
引使用方法条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