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离婚房屋可以改成一个人的名字吗
不离婚的状况下,房屋能否改成一个人的名字,答案是可以的,但具体操作需视状况而定,具体如下:
1.假如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且双方对此无争议,那样在离结婚以前,也可以根据约定对房地产进行更名。
2.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在此情境下,作为双方对财产归属的约定)或有关证明身份的资料,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的更名手续。
3.但请注意,这样的情况下更名,并不改变房地产作为夫妻一同财产的性质,只不过双方对一同财产管理方法的调整。
4.假如夫妻双方没书面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存在争议,那样在不离婚的状况下,单方面更改房地产证上的名字或许会面临法律上的障碍。
2、老公有精神病能否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老公有精神病的状况下,老婆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1.因为精神病病人可能没办法完全理解离婚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因此,这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法离婚。
2.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老婆需要先变更老公的监护人,由于作为精神患者的配偶,老婆一般是老公的监护人。
3.变更监护人后,老婆可以携带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等,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假如觉得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应该注意的是,即便老公有精神病,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也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质状况和法律规定,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地产能否分割
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地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1.孩子名下的房地产原则上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无权对其进行处分或请求分割。
2.即便夫妻双方在离结婚以前曾一同出资购买该房地产,并将它登记在孩子名下,也不可以改变该房地产是孩子个人财产的事实。
3.在离婚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和孩子一块居住在这套房屋里,但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地产。
4.假如另一方以舍弃房屋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不合法的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需要支付抚养费。
5.假如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该房地产的实质权利人,也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