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结婚以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才生效吗
离结婚以后财产分割是无需公证才生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1.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假如能达成一致建议,那样在离婚协议中可以明确财产怎么样分割,这份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离结婚以后即具备法律效力,不需要再进行公证。
2.假如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那样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判决或组织双方调解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也无需进行公证。
因此,离结婚以后财产分割的生效并不依靠于公证程序。
2、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平等原则。这一原则体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一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一同债务的义务,确保双方在财产分割上的公平性和对等性。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合多分,或者在财产类型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便捷生活原则。在分割一同财产时,应考虑财产的实质功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不应损害财产的功用和经济价值,确保分割后的财产可以便捷双方的生活。
4.权利不能滥用原则。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不能将是国家、集体和别人所有些财产当作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借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名义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些财产,在一同日常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一原则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需要,有益于防止非必须的纠纷。
离婚什么情形需要赔偿
找法网提醒你,离婚时,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形下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明确规定:
1.重婚。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别人第三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2.与别人同居。即一方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
3.推行家庭暴力。即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导致肯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折磨,使其在身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
丢弃则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约,涵盖了除上述四种情形以外的其他可能致使离婚的重大过错行为。
6.《民法典》还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