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抗诉由什么检察长审批
民事案件抗诉的审批工作,一般由负责该案件审察的检察院的检察长进行。
1.在民事案件抗诉的过程中,当检察院觉得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需要提出抗诉时,这一决定需经过检察长审批。
2.检察长会基于案件的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对是不是提出抗诉进行审慎判断。
3.只有经过检察长审批后,检察院才能正式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
2、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步骤
找法网提醒,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审察,确定是不是存在抗诉的原因和依据。
2.检察院应筹备抗诉申请书,详细讲解抗诉的原因和请求。
3.抗诉申请书需提交至有抗诉权的检察院,并由检察长进行审批。
4.一旦审批通过,检察院即可向法院正式提出抗诉。
5.法院在收到抗诉后,会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在整个步骤中,检察院应确保抗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案件抗诉的法律依据
民事案件抗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讲解。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并在发现错误时提出抗诉。
检察院可以针对以下情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少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缘由不可以自行采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采集,人民法院未调查采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使用方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职员没回避的等。
这类规定为检察院提出民事抗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