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书遗嘱需要去公证吗
自书遗嘱是无需去公证的。法律并未规定自书遗嘱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其有效性并不依靠于公证。自书遗嘱只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具备法律效力:
1.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负责;
2.遗嘱中的意思表示需要真实,未遭到欺诈、胁迫等外面不当影响;
3.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自书遗嘱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是不是符合上述法定要件,而非是不是经过公证。
2、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自书遗嘱在以下情形下将被视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这种类型的人群因为不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因此其订立的遗嘱没办法产生法律效力;
2.遗嘱需要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若遗嘱是遭到欺诈、胁迫所立,那样该遗嘱同样无效;
3.伪造的遗嘱,即非遗嘱人本人所立,而是由别人冒名伪造的遗嘱,这种遗嘱显然不拥有法律效力;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内容将视为无效,但遗嘱中未被篡改的部分仍然有效。
知道这类无效情形,能够帮助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立遗嘱的方法有什么
立遗嘱的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种方法最为方便,也是最为容易见到的一种立遗嘱方法。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同样需要注明年、月、日。这种方法适用于遗嘱人因身体缘由没办法亲自书写的状况。
3.打印遗嘱:也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伴随科技的进步,打印遗嘱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选择。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名字或者肖像,与年、月、日。这种方法可以更直观地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5.口头遗嘱:在危急状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状况消除后,若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将视为无效。
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具备最高的法律效力。公证遗嘱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降低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