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无效判决什么时间生效
婚姻无效的判决一旦作出就会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可以使用调解方法,并且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就拥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起上诉。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
一旦法院断定婚姻无效,该婚姻从开始就无效,双方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仍然需要依据法律进行处置,法院会依据具体状况作出判决。
譬如,在财产分割时,会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原因进行适当的分配。
总之,婚姻无效判决生效就表示婚姻关系彻底解除,相应的法律后果也随之出现。
2、婚姻无效判决不服该怎么样上诉
对于婚姻无效判决不服的上诉问题,第一需明确婚姻无效案件是一审终审,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不过,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当事人假如不服可以上诉。
若仅针对婚姻效力判决部分,当事人没上诉救济渠道。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内容不服,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字、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内容。通过法定上诉程序,向上级法院争取重新审理涉及财产和子女有关争议部分。
3、婚姻无效后财产该怎么样依法进行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第一,能证明为一方所有些财产,归该方所有。譬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地产、汽车等,有明确产权登记或购买凭证的,是个人财产。
对于双方一同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但在分割时,要考虑双方对财产获得的贡献大小、生活的实质需要等原因。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劳务,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合多分。同时,还要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存在致使婚姻无效的过错行为,如重婚等,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会得到照顾。另外,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探讨婚姻无效判决什么时间生效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有关的还有一些拓展要素。譬如婚姻被断定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该怎么样处置。是根据一同共有进行分割,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呢?另外,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问题也不容忽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都需要妥善安排。假如你对婚姻无效判决生效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纠结。仅需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困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