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合同如何撤销
面对欺诈合同,受欺诈方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法来撤销该合同。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假如欺诈行为是由第三人推行的,且他们了解或应当了解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这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所明确的内容。
2、撤销欺诈合同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撤销欺诈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1.其中,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因欺诈而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还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的法律后果,包含行为人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他们损失等。
欺诈合同撤销后的后果
欺诈合同被撤销后,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行为人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假如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们由此所遭到的损失;假如各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类后果的设定旨在恢复因欺诈行为而被破坏的法律秩序,保护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