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买房离婚房贷如何分割
在结婚之前购置房地产,假如把名字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之后在结婚以后又一块还贷款的话,如果到了离婚的时候,这房屋就归登记名字的那一方所有,而没还完的贷款部分就当作是他个人的债务。不过,结婚以后一块还的贷款与和这类贷款相对应所增加的价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需要得到补偿的。具体能得到多少补偿,一般是根据一同还贷款支付的那些款项,还有和这类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市场价值所占的比率来确定的。譬如说,这房屋总共价值100万,结婚以后一块还了20万的贷款,房屋也增值了30万,那样另一方就能获得20万乘以(30万除以100万)等于6万的补偿。如果双方商量好了,约定这房屋归另一方所有,那就得由另一方来补偿他们已经还了的贷款与相应的增值部分。
总而言之,对于这样的情况,得依据具体的实质状况,全方位地进行判断,然后大伙一块好好地协商处置才行。
2、结婚以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法律咋界定
结婚以前买房离婚时增值部分的界定需区别不同状况:
若一方在结婚以前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地产是个人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增值部分一般也归个人所有,由于这并不是夫妻一同营运管理所致,而是市场原因等自然增值。
如果是一方结婚以前付首付,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将房子判给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首付方的个人债务。对于结婚以后一同还贷及房子相对应增值部分,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时,需综合考虑一同还贷的金额、房子购买价格、市场增值状况等原因。总之,增值部分的界定要依据房地产购买方法、产权登记等具体状况断定。
3、结婚以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法律咋认定
结婚以前买房离婚时增值部分的认定需区别不同状况:
若一方在结婚以前全款买房,房地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地产是个人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的自然增值部分也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比如,结婚以前以50万全款购得房地产,结婚以后涨到80万,这30万增值归买房方。
若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还贷,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结婚以后一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置;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地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一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譬如,结婚以前首付30万买房,总价100万,结婚以后一同还贷20万,离婚时房地产涨到150万,一同还贷对应增值部分会按比率计算补偿给非登记方。
当探讨结婚以前买房离婚房贷如何分割时,大家还要关注与之紧密有关的一些问题。譬如,若一方在结婚以前购房并支付首付,结婚以后一同还贷,那样房子增值部分该怎么样计算与分割?这增值部分总是包括着复杂的经济原因。另外,假如结婚以后双方一同对房贷进行偿还,但在偿还过程中有一方贡献较大,这样的情况下在房贷分割时又该怎么样体现公平原则?这类都是结婚以前买房离婚房贷分割中可能碰到的瓶颈。如果你对这类拓展问题或房贷分割本身还有很多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