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拆迁房怎么样分割
婚姻存续期内所得房地产离婚时分配,需综合考虑原因。夫妻均有贡献的房地产视为共有平均分配。一方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转化,另一方无贡献则为个人财产。若因家庭缘由有额外补偿款,另一方有权推荐相应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离婚时房地产继承怎么样办理
离婚时房地产继承需分状况办理。若该房地产为夫妻一同财产,一方过世后,先析产分出一半为在世一方的财产,另一半作为过世方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爸爸妈妈等。办理继承手续时,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若房地产在离结婚以前已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过世后则直接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由该方及其他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应该注意的是,不同区域的办理步骤和需要可能有所差异,应依据当地规定进行操作。若状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3、离婚时经济补偿款怎么样分配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款一般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分配。若该补偿款是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而获得的,一般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但假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款的分配有明确约定,应遵循约定。若未约定,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可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付出程度等原因,酌情确定是不是对经济补偿款进行分配与分配的比率。
总之,要依据具体状况和法律规定来合理处置离婚时的经济补偿款分配问题,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原因来确定。假如拆迁房是结婚以后获得,且夫妻双方对房子的获得都有贡献,一般会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假如拆迁房是一方结婚以前财产在结婚以后转化而来,并且在转化过程中没另一方的贡献,或许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假如拆迁补偿款中有基于家庭人口原因的补偿,另一方或许会分得相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