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证据的类型有什么方面
离婚诉讼证据多样,涵盖婚姻破裂证据(如婚外情、家暴的邮件、短信、录音、报警记录、医学鉴别)、财产权益证据(房地产证、银行流水等)及子女抚养证据(如他们不好的习惯、犯罪前科等),以全方位支持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离婚赔偿标准主要规定如下:若因一方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一般依据过错程度、导致的损害后果等原因确定。一般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质损失为限,如因家暴就诊的医疗成本等。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裁量,一般考虑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导致的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原因。应该注意,请求离婚赔偿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且需有确凿证据证明他们存在上述过错行为。
3、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规定,夫妻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不予分割。除此之外,结婚以前财产也是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合帮助。具体的财产分配还需依据实质状况综合判断和处置。
离婚证据类型多样。容易见到的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譬如他们出轨、家暴的有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伤情鉴别等。还有财产方面的证据,像房地产、汽车的产权证明、银行流水等,以明确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和情况。再者,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他们不合适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其不好的癖好、犯罪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