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不离婚去什么地方起诉
在大部分情形之下,若另一方并不同意离婚,你可选择将离婚诉讼提交至被告所在地的基础人民法院进行处置。
然而,若被告所在地与其惯常居住地址不符,则应由该当事人惯常居住地所在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这里的“惯常居住”,即是指公民自离其原住所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持续居住满一整年的地区,唯独当公民处于就诊住院期间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他们不离婚我该如何解决理
若他们并不想与你一同达成离婚协议的话,你可以考虑通过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当法院在审理如此的离婚案件时,主要考虑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不是已经确实完全破裂。因此,你需要提前筹备好可以有力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有关证据,比如他们是不是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赌博成瘾、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或者由于感情不合而致使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会第一尝试通过调解的渠道来解决矛盾,假如经过努力仍没办法达到预期成效,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样法院将会做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他们不离婚如何起诉他
若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你可选择向其居住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正式提诉前,须仔细整理完毕有关诉状、婚姻证明文件与双方身份资料等必需材料。法院在收到案宗后,将先行展开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并且法院裁决确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实已经没办法重归于好的话,则会判决办理离婚手续。在上述法律条件下,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的要紧原因包含:婚姻中有一方或多方违反了重婚规定,与别的人维持持续混乱的关系;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紧急的家庭暴力行为,甚至对配偶存在虐待、丢弃的状况;在婚姻日常,有一方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好的嗜且屡次教育仍无改变;因为感情问题致使双方长期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争议中,若他们不认可,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诉。若被告居所与惯常居住地不符,则以惯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准。惯常居住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含就诊等特殊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