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办离婚收费吗
在民政局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收取任何成本。离婚登记的核心宗旨在于为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合法且规范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渠道,而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然而,在实质操作过程中,或许会涉及到诸如材料复印等有关事情所产生的少量成本。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公告》
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民政部门
1.登记费。包含:婚姻登记费,收留登记费
有关部门和单位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含: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2、民政局是如何处置离婚孩子的
在涉及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针对未成年子女的处置事宜,一般都会认真斟酌并充分考虑到很多重点要点,如孩子的个人意愿、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与孩子所处的生活环境等等。一般而言,若夫妻双方能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探望权利等方面达成协议,那样民政部门将会依据双方的协商结果予以正式登记备案。
然而,假如双方在此问题上没办法达成一致,则大概致使没办法顺利在民政部门完成离婚手续,此时,可能需要助于司法机构,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来解决与未成年子女有关的各项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民政局是如何处置离婚
在民政部门的主导下,办理离婚事宜主要以协议离婚为主导形式进行。当婚姻关系中的夫妇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并且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策略与债务处置方法等有关议题达成了一致性建议后,他们将一同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在提交申请之后,会有一个为期30日的离婚冷静期等待双方,在此期间如若任何一方产生悔意,均可选择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经过冷静期后的第31至60日内,双方需要亲自第三前往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书,不然将会被视作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不收费。离婚登记的主要为了为夫妻提供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而不是以收费为目的。但或许会产生一些有关的材料复印等少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