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费什么时间交
离婚案件的诉讼成本一般于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之时即需缴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关于交纳诉讼成本的公告次日起计算,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受理费的支付;对于反诉案件,则应由发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同样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受理费的出货。如若逾期未按时缴纳,将被视为原告主动撤回起诉。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成本公告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成本的,人民法院应当公告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成本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按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成本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离婚诉讼费怎么样承担的
在婚姻诉讼中,一般先由原告预先支付有关成本,而最后则是由原被告一同承担该笔支出。若法院判决离婚,则通常情况下,诉讼成本将由原被告双方一同承担;反之,若法院断定不准予离婚,那样所有些诉讼成本就将全部由原告方承担。至于最后分摊的比率分配,将会依据个案的特殊性与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与具体情况等综合原因进行考量与判断。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离婚诉讼费在哪儿交
关于离婚诉讼成本的支付问题,一贯以来的做法是向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提交。当你决定发起离婚诉讼之际,该司法机关将为你提供详细的交费指导与相应的交费地址。一般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前往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银行柜台或者通过互联网交费平台进行交费操作。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请务必根据规定时间及金额全额缴纳诉讼成本,以免对案件的审理进度导致非必须的延误。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根据下列比率分段累计交纳:
1.低于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2.5%交纳;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根据2%交纳;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根据1.5%交纳;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根据0.9%交纳;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根据0.8%交纳;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7%交纳;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6%交纳;
10.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2.侵害名字权、名字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与别的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常识产权民事案件,没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存在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根据财产案件的规范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质状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拟定具体交纳标准。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在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成本公告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假如逾期未交,按撤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