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城县人民法院涡北法庭办理了一件让人动容的案件,亲生妈妈自女儿出生后就拒绝探望女儿,爸爸意料之外过世,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哪个来呵护?
李莉(化名)于2010年出生,李母于2011年离家出走并于2014年通过诉讼与李父离婚。李莉从出生一直随祖爸爸妈妈生活。李父于2022年12月因交通事故死亡。现李母作为李莉唯一法定监护人已经十多年没联系,李莉要诉讼李父死亡赔偿,却找不到监护人李母。李莉祖爸爸妈妈无奈诉讼李母需要变更抚养权。
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为准时解决矛盾,定分止争,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准时得以维护,法庭协同调解员到派出所查看得知,李母与李父离结婚以后户籍迁入利辛县。后又多方打听,终于联系到李母,李母已经重新组成家庭。经调解,李莉表示“从小一直和祖爸爸妈妈生活,和李母没感情,期望由祖爸爸妈妈抚养”,最后李母赞同尊重李莉意愿,变更抚养权给李莉祖爸爸妈妈。通过法官教育,李母表示想对李莉多关心探望,护佑女儿健康成长。
承方法官觉得,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李母虽是监护人,但并未实质抚养,而祖爸爸妈妈长期与李莉一同生活,知道李莉的生活习惯,实质承担了抚养职责,并想担任李莉的监护人。本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权益、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等原则。最后,法院将李莉的抚养权变更为其祖爸爸妈妈,双方均认可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